載着資訊的「媒體」(包括電視、報章、政府文件、課本、網絡等等)往往會因應其特質而提供他們詮釋的資訊,這個資訊再表述的過程涉及很多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媒體素養(Media Literacy泛指個人在各類通訊處境中取用資訊理解信息表達意念的能力。這門知識能為通識教育提供一些實用指引,涵蓋學生在處理各類當代議題時需要展示的能力。本網誌旨在匯聚這方面的資料,以供教育工作者參考。

2008年11月3日星期一

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

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簡稱CC)是一個非營利組織,也可以指一種有彈性的版權授權方式。共享創意的主要宗旨是增加創意作品的流通性及可衍生性,作為其他人據以創作及共享的基礎,並尋找適當的法律以確保上述理念。

傳統的著作權通常位兩種極端,一端是「保留所有權利」,另一端則是「不保留任何權利」(即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共享創意則試圖在兩者中間廣大的灰色地帶保有彈性,使得創作者可以「保留部分權利」。共享創意提供多種可供選擇的授權形式及條款組合,創作者可與大眾分享創作,授予其他人再散布的權利,卻又能保留其他某些權利。

這些努力是為了反擊支配了現代社會,而且拘束力日益增加的「許可權文化」。這是傳統出版者,為了維持並加強其在流行音樂、大眾電影的寡佔,向社會大力推行的一種文化。共享創意的誕生是為了避免現代知識產權以及版權法在信息共享方面的問題。

來源: 維基百科(節錄)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88%9B%E4%BD%9C%E5%85%B1%E7%94%A8&variant=zh-hk

的確,絕對的版權法權力有時過大,教育工作者更是步步為營,藝術創作者有時為了更有效推廣自己的創作,以共享創意的方法保護自己,可能是較合適合理的做法。

以下是粵語版本的 Creative Commons理念影片 - Wanna Work Together (Cantonese Voiceover)很親切呢!


2008年11月2日星期日

數碼世代中的青年、身份與媒體

數碼世代中的青年、身份與媒體: 一個在香港的教育個案研究
(論文摘要)















(2008年11月1日,香港文化與社會研討會於中文大學舉行)


資訊科技工具變得簡便易用,媒體製作日趨普及。世界各地均 有不少教育團體推行媒體製作活動,鼓勵青少年人表達己見。“青年聲音”、“運用新媒體促進公民參與”等口號愈來愈普遍。本論文旨在探討這些青少年活動在教學法上的兩難:一方面,教育工作者試圖鼓勵青少年人獨立自主地表達意見 ;另一方面,建制及活動過程又似乎塑造了“青年聲音”的內容。

香港有不少這種鼓勵青少年人表達己見的媒體製作活動,例如,我們有香港藝術中心的香港獨立短片及錄像比賽、香港教育城的專題錄像比賽、消費者委員會的消費文化考察報告獎、廉政公署的錄像短片比賽、新高中通識科的專題探究活動等等。這些青少年媒體活動的宗旨、口號、評審標準等等均支撐着不同的論述,當中的“青少年”形象可以是大相徑庭。若以促進公民意識的媒體製作活動為例,當中的“公民意識”可以是公民責任、可以是某種道德價值、也可以是公民抗命;又例如以強調批判思考的媒體製作活動為例,當中的“批判思考”可以是指一種預設的激進左翼立場,但亦可以指一種較冷靜抽離的高階思維。

不同的價值立場也意味着不同的自我觀及與社群意識。這些教育或文化活動所預設或期盼的“青少年”可以是順民、可以是憤青、可以是民粹派、也可以是理性冷靜的知識份子。當然,這些並不是非黑即白的分類,大部份例子實際上是混合着不同的價值觀與期望。這些例子讓我們看到的,是教育及文化活動中的青少年形象其實是多樣化、甚或是衝突的。不同的青少年形象及價值取向絕對不是新鮮事,但是新媒體環境的匯流性卻把它們之間的矛盾激化了,例如:電視基本上已運用互聯網協助廣播、網絡服務供應商亦已提供電視節目、雜誌與教科書同樣可以在互聯瀏覽。換言之,用戶可以在霎時間經歷截然不同的閲讀材料。同樣是坐在電腦前看着熒幕,瀏覽器首頁可以是某宗教團體鼓勵某種道德價值的媒體活動,另一個分頁則可以是分享偷拍錄像的網站。

這些多元化、甚或矛盾的論述引發了我對這些媒體製作活動的果效及意義提出疑問。參與這些媒體製作活動的青少年人會是單純地將不同的價值觀及自我意識照單全收嗎?若然這些教育或文化活動活動是無關痛癢、影響不到青少年人的價值觀或自我觀感,那麽這些活動組織者是在白費唇舌、在浪費資源嗎?若然這些實際上大異奇趣(但表面上同樣冠以教育之名)的活動能有效地影響青少年人的價值觀,那麽我們便更要認真反思所謂獨立思考的問題,檢視教育工作者及活動組織者在這身份建構過程中的角色。這些“青年聲音”是獨立自主的表述還是備受支配的產物?兩個極端之間又是怎麽的一個模樣? 我們該怎樣衡量青少年媒體製作活動的成效?我們到底在期盼一種怎麽樣的“公民”?我們應該支持哪些青少年媒體活動?



在這脈絡下,我所關注的“教育”或“教學法”主要是關於權力與知識建構的問題。社會結構(structure)與行為(agency)之間的關係,一直是社會理論的一個重點課題。這組討論正好為我所關注的教學法問題帶來了一點啓迪。

Giddens 認為在多元資訊氛圍下生活的現代人慣於反省、不易被單一權威所支配,但他未有充分討論到思維運作所需的媒介。Vygotsky認為人類思維與物質媒介息息 相關,但他卻沒有系統地解釋當中的因果關係。我論文中探討相關論點,使之互相補足,進而剖析青年媒體創作的本質,指出現實中壓根兒沒有不受制約的「自我表 達」。單從理論上看來,我認爲教育工作者不該輕信某種科技或設置能釋放青少年的「真我」,更應探討的,是身份建構過程中的教育機遇。我在研究中所採用的媒 體作品樣本分別來自香港三個截然不同的建制環境,包括了教育界、藝術界及青年組織的個案。Wenger 有關學習社群的概念提供了操作層面的分析工具,描畫出自我建構的歷程,有助闡釋身份認同的作為是如何與關於身份的論述互動互扣。整個分析結果顯示,教育工 作者或活動組織者理論上是可以透過青少年人的「自我表達」來導引他們達成某種身份認同;這表示青少年媒體創作活動遠比我們想像中複雜和具政治意味。



* 其他與會者的論文摘要:

http://www.com.cuhk.edu.hk/conference/cw2008/Site/Blank_files/bookle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