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a Ethics and Literacy, SCS, CUHK
Lee Wing Fai , 2008
01. Introduction
02. Understanding Media Literacy
03. Journalism as Ethics (I)
04. Journalism as Ethics (II)
05. Photojournalism
06. Advertising Ethics - How images talk?
07. Advertising Ethics and Literacy
08. How new media affect traditional media?
09. Mass Media, New Media and Civil Society
10. Sex and Violence in the Media
11a. Google Searching Tips
11b. Digital Entertainment
11c. Internet Addiction
載着資訊的「媒體」(包括電視、報章、政府文件、課本、網絡等等)往往會因應其特質而提供他們詮釋的資訊,這個資訊再表述的過程涉及很多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媒體素養(Media Literacy)泛指個人在各類通訊處境中取用資訊、理解信息及表達意念的能力。這門知識能為通識教育提供一些實用指引,涵蓋學生在處理各類當代議題時需要展示的能力。本網誌旨在匯聚這方面的資料,以供教育工作者參考。
2008年4月28日星期一
2008年4月1日星期二
Book Review: Analysising Media Texts
Book Review: Analysising Media Texts
Popular Music and Youth Culture: music, identity and place
ANDREWBENNETT, 2000
Basingstoke, Macmillan Press
240 pp.
ISBN 0-33373-229-4
Analysing Media Texts
ANDREWBURN& DAVIDPARKER, 2003
New York, London, Continuum
90 pp.
ISBN 0-8264-6470-X
Posted by Chitat Chan
Media Education i-World, Hkedcity
Popular Music and Youth Culture: music, identity and place
ANDREWBENNETT, 2000
Basingstoke, Macmillan Press
240 pp.
ISBN 0-33373-229-4
Analysing Media Texts
ANDREWBURN& DAVIDPARKER, 2003
New York, London, Continuum
90 pp.
ISBN 0-8264-6470-X
Posted by Chitat Chan
Media Education i-World, Hkedcity
2007年9月8日星期六
後殖民地時代香港傳媒的政治與市場變化
回歸前,左、中、右的報章刊物都可以在香港找到。回歸後十年,香港人的生活模式似乎亦大致和以往一樣。市民可以暢所欲言,傳媒繼續百花齊放。究竟回歸後的香港傳媒在新政治形勢下正面對甚麼挑戰?回歸後傳媒和政治的關係又如何?
市埸形勢與政治取向
市場形勢上,親台灣的報章九七回歸前其實已全面徹出香港,國民黨報紙《香港時報》,更因財務不濟,早在1993年結業;但親中的部份報章也完成歷史任務,《新晚報》亦因1999年間之報業減價戰中倒閉。基本面的多元化結構沒有改變,報紙、雜誌、電台、電視,基本運作同回歸前沒有大的變化,仍然遵循傳統的專業守則。無論政治傾向如何,尊重讀者的知情權,重要新聞不敢忽略,報導與評論區分,同時,注意新聞的查證和爭議性報導的平衡原則。電台的烽煙(Phone-in)節目是香港言論自由一景,聽眾的任何議論批評,直播出街,董建華經常成為嘲弄的對象,這是專制社會不可想像的。但有關中國內地的新聞報導上,雖然有不少負面材料,尤其愛追蹤大陸被禁報導的事件,但並未一面倒的「唱衰」中國。
不過,在處理政治新聞時,很多報章已不再以專責部門負責,例如《南華早報》亦取消了政治部(Political Desk)。報章在報導政治新聞時,許多時都採取觀望態度(Wait and See),大家都似是看看同業如何取向,才訂立報導方向。比對回歸前,報章都傾向於採用中性詞彙。例如:九七前,稱「台灣總統」,回歸後則稱「台灣領導人」,「六四屠殺」也以「六四事件」所取代。報章也較傾向於不尋根究底地報導有關內地人為的人禍災難。傳媒像是已經作出了有限度的自我審查。香港的新聞報導手法日漸娛樂化,至少佔了全港八成銷量的三份大報(東方、蘋果、太陽)如是。
全面的商人辦報的憂慮
此外,文人辦報的年代亦已被商人辦報取締,而愛國商人、親中央財團亦逐漸進佔香港輿論陣地。環顧多位本地傳媒的老闆和高層,他們多已被香港及中國政府委以國內公職、特區政府勳銜、又或是在大陸經營龐大生意。
《星島日報》、《頭條日報》、英文報章《The Standard》所屬的泛華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主席何柱國,是全國政協常委;《經濟日報》集團主席馮紹波,也是政協委員,獲頒金紫荊星章。《東方日報》及《太陽報》的東方報業集團主席馬澄坤,則獲委任為全國政協委員及獲頒銅紫荊星章。《香港商報》母公司聯合出版集團主席李祖澤、《大公報》社長王國華、《文滙報》社長張國良,均是政協委員。有線電視母公司九龍倉集團主席吳光正,是政協常委,及獲頒金紫荊星章。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主席李嘉誠,獲頒大紫荊星章,副主席李澤鉅是政協常委,而長實與和黃共同持有新城電台的股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主席邵逸夫及前助理總經理黃應士,獲頒銀紫荊星章。亞洲電視前行政總裁陳永祺,是政協常委,及獲頒金紫荊星章。《香港經濟日報》總編輯陳早標,亦獲銅紫荊星章。
即使沒有公職或勳銜,但在國內營商、有經濟利益者亦大不乏人;《南華早報》所屬的嘉里集團主席郭鶴年,於內地有大量房地產及酒店生意。《明報》企業主席、馬來西亞華裔商人張曉卿旗下多份消閒刊物,在內地各主要城市發行。免費報紙《am730》創辦人施永青的地產生意,在大陸有過萬名職員。
結語
雖然傳媒的老闆或高層有以上公職或勳銜並不表示會削弱新聞從業員的持平專業報導,但在處理有關中國的事務時,或會因媒體高層與內地千絲萬縷的關你和對國情瞭解日增而變得格外小心。事實上,越來越多親中商人擁有媒體、中港文化趨同、大眾對中國的態度轉變等都令傳媒的言論空間慢慢收窄。此外,香港和大陸社會之間頻繁交往,文化差異減少,香港社會及傳媒對大陸的批判也減少。對傳媒工作者而言,一些本來自覺的自我審查,更有可能隨時間及社會改變而習以為常。
我曾聽過地產商人施永青以前曾打趣稱香港報章現在只剩下兩種觀點,就是A觀點(蘋果日報觀點)和B觀點(北京觀點)。他的說法,現在看來也不無道理。施永青現在也辦報(免費報紙《am730》),不知他是否能夠成功開闢「C(施)觀點」,不傾左、不傾右呢?。
整體而言,回歸後的香港傳媒還是可以大體真實的反映中國的現狀。因此,英國議會九七後每年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檢查,都給予相當的肯定。無國界記者協會2002年的調查,也將香港新聞自由的排名列為一百多個國家中的第18名。
展望未來,傳媒面對中國的政經壓力只會有增無減。香港能否保住新聞自由,媒介能否堅守新聞專業固然重要,但要看傳媒下一個十年的發展,香港政治體制是否民主化,以至中國大陸是否更趨開放,才是關鍵。我想,隨着中國經濟開放,中國政治也未必可以永遠鉗制。順帶一提,互聯網的興起,Web2.0的互動設計漸趨流行,博客(Weblog)、Youtube短片,維基百科等的掘起,也會左右民意,突破新聞封鎖,香港的新聞自由有隱憂之餘,也不需要十分悲觀的。
市埸形勢與政治取向
市場形勢上,親台灣的報章九七回歸前其實已全面徹出香港,國民黨報紙《香港時報》,更因財務不濟,早在1993年結業;但親中的部份報章也完成歷史任務,《新晚報》亦因1999年間之報業減價戰中倒閉。基本面的多元化結構沒有改變,報紙、雜誌、電台、電視,基本運作同回歸前沒有大的變化,仍然遵循傳統的專業守則。無論政治傾向如何,尊重讀者的知情權,重要新聞不敢忽略,報導與評論區分,同時,注意新聞的查證和爭議性報導的平衡原則。電台的烽煙(Phone-in)節目是香港言論自由一景,聽眾的任何議論批評,直播出街,董建華經常成為嘲弄的對象,這是專制社會不可想像的。但有關中國內地的新聞報導上,雖然有不少負面材料,尤其愛追蹤大陸被禁報導的事件,但並未一面倒的「唱衰」中國。
不過,在處理政治新聞時,很多報章已不再以專責部門負責,例如《南華早報》亦取消了政治部(Political Desk)。報章在報導政治新聞時,許多時都採取觀望態度(Wait and See),大家都似是看看同業如何取向,才訂立報導方向。比對回歸前,報章都傾向於採用中性詞彙。例如:九七前,稱「台灣總統」,回歸後則稱「台灣領導人」,「六四屠殺」也以「六四事件」所取代。報章也較傾向於不尋根究底地報導有關內地人為的人禍災難。傳媒像是已經作出了有限度的自我審查。香港的新聞報導手法日漸娛樂化,至少佔了全港八成銷量的三份大報(東方、蘋果、太陽)如是。
全面的商人辦報的憂慮
此外,文人辦報的年代亦已被商人辦報取締,而愛國商人、親中央財團亦逐漸進佔香港輿論陣地。環顧多位本地傳媒的老闆和高層,他們多已被香港及中國政府委以國內公職、特區政府勳銜、又或是在大陸經營龐大生意。
《星島日報》、《頭條日報》、英文報章《The Standard》所屬的泛華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主席何柱國,是全國政協常委;《經濟日報》集團主席馮紹波,也是政協委員,獲頒金紫荊星章。《東方日報》及《太陽報》的東方報業集團主席馬澄坤,則獲委任為全國政協委員及獲頒銅紫荊星章。《香港商報》母公司聯合出版集團主席李祖澤、《大公報》社長王國華、《文滙報》社長張國良,均是政協委員。有線電視母公司九龍倉集團主席吳光正,是政協常委,及獲頒金紫荊星章。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主席李嘉誠,獲頒大紫荊星章,副主席李澤鉅是政協常委,而長實與和黃共同持有新城電台的股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主席邵逸夫及前助理總經理黃應士,獲頒銀紫荊星章。亞洲電視前行政總裁陳永祺,是政協常委,及獲頒金紫荊星章。《香港經濟日報》總編輯陳早標,亦獲銅紫荊星章。
即使沒有公職或勳銜,但在國內營商、有經濟利益者亦大不乏人;《南華早報》所屬的嘉里集團主席郭鶴年,於內地有大量房地產及酒店生意。《明報》企業主席、馬來西亞華裔商人張曉卿旗下多份消閒刊物,在內地各主要城市發行。免費報紙《am730》創辦人施永青的地產生意,在大陸有過萬名職員。
結語
雖然傳媒的老闆或高層有以上公職或勳銜並不表示會削弱新聞從業員的持平專業報導,但在處理有關中國的事務時,或會因媒體高層與內地千絲萬縷的關你和對國情瞭解日增而變得格外小心。事實上,越來越多親中商人擁有媒體、中港文化趨同、大眾對中國的態度轉變等都令傳媒的言論空間慢慢收窄。此外,香港和大陸社會之間頻繁交往,文化差異減少,香港社會及傳媒對大陸的批判也減少。對傳媒工作者而言,一些本來自覺的自我審查,更有可能隨時間及社會改變而習以為常。
我曾聽過地產商人施永青以前曾打趣稱香港報章現在只剩下兩種觀點,就是A觀點(蘋果日報觀點)和B觀點(北京觀點)。他的說法,現在看來也不無道理。施永青現在也辦報(免費報紙《am730》),不知他是否能夠成功開闢「C(施)觀點」,不傾左、不傾右呢?。
整體而言,回歸後的香港傳媒還是可以大體真實的反映中國的現狀。因此,英國議會九七後每年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檢查,都給予相當的肯定。無國界記者協會2002年的調查,也將香港新聞自由的排名列為一百多個國家中的第18名。
展望未來,傳媒面對中國的政經壓力只會有增無減。香港能否保住新聞自由,媒介能否堅守新聞專業固然重要,但要看傳媒下一個十年的發展,香港政治體制是否民主化,以至中國大陸是否更趨開放,才是關鍵。我想,隨着中國經濟開放,中國政治也未必可以永遠鉗制。順帶一提,互聯網的興起,Web2.0的互動設計漸趨流行,博客(Weblog)、Youtube短片,維基百科等的掘起,也會左右民意,突破新聞封鎖,香港的新聞自由有隱憂之餘,也不需要十分悲觀的。
文:李榮輝 香港媒體教育資源網
2007年8月27日星期一
給香港傳媒把脈
傳媒之所以擁建構事實之特權,享受眾的信任;因為它不僅是一門生意,而是有社會責任的文化產業。傳媒工作者一直受人尊敬,因其一直擔演人民喉舌、為民請命的工作。但近來卻有感香港傳媒公信力日漸下降,究其原因,可能是很多香港傳媒已沒有以往那麼重視傳媒道德與社會責任。但我認為以下十五點,以較重至較輕顯示,仍是香港傳媒應該重視的新聞道德與社會責任。
1. 捏造事實, 違反新聞真實性是最嚴重的新聞道德腐敗現象
新聞報導必須是真實地反映事件的真相, 若果只為吸引讀者而捏造新聞,這是缺乏新聞道德的行為。最為人所熟悉及轟動一時的「陳健康事件」,《蘋果日報》記者向陳健康提供5,000港元召妓,拍下獨家照片,事件引起公眾嘩然。這種捏造出來的新聞有甚麼價值可言?
2. 收受利益或好處, 從而將新聞事實歪曲也違反新聞的道德操守
2003年9月15日,新華社發佈了令人震驚的消息:11名新聞記者在採訪山西繁峙礦難過程中,收受當地有關負責人及非法礦主賄送的現金和金元寶,上演一齣“有償不聞”的醜劇。因收受利益後而報道的新聞,其真確性已大大降低或已將事實歪曲。這樣沒有新聞價值的報導亦不值得讀者閱讀。
3. 不正當的新聞資料採集手法
傳媒報導時為了吸引讀者,若有拍不到或採訪不到新聞現場的真實資料, 就會利用預設或假設性的圖片來詳細講解,圖文並茂,栩栩如生,像連環圖故事一樣。這樣的新聞資料也沒有真實地反映事件的真相。例如燒炭自殺這方法很少人知道, 但自從第一單燒炭事件後, 被傳媒大肆報導後,說其自殺方法「安樂舒適」,更詳盡列明燒炭方法,自始之後,燒炭自殺一詞經常聽聞,實有鼓吹之嫌。這也是缺乏新聞道德的行為之一。
4. 侵犯私隱或權益
傳媒報導時為了吸引讀者,以跟蹤偷拍的手法來侵犯個人私隱。他們採用全天候跟蹤、監視等手法來報道名人行蹤或娛樂圈的花邊新聞,以跟蹤偷拍的手法為己任的「狗仔隊」,而且還打著知情權的旗幟,無所顧忌地侵犯他人私隱。而且他們的行為太過份,忽略被訪者感受,對被追訪的人及其家人造成身心的困擾。例如:藝人沈殿霞患病入院,被一名編輯的家傭潛入醫院偷拍,嚴重侵犯個人私隱。
5. 沒有作出公正,無私,詳盡或真實的報導
報導新聞時,只是偏頗一方,沒有詳實資料及平衡報導,也屬不當的。例如:報導藝人鍾欣桐事件,媒體事後論述「新聞自由」及應否立法規管媒體時,也應從多角度方向報導,以求真、公平、不偏不倚、客觀的態度處理新聞材料,不應偏向一方。演藝界、傳播界、法律界、教育界、市民等等的意見也應兼顧以作平衡報導,不能只採一方意見。
6. 不正確的報導
新聞標題及封面故事標題與內容不乎, 只想取嘩眾取竉的效果,目的只為增加銷量其實內容只是想像或估計,立論牽強,並沒有足夠的論証以報導事實。例如:藝人胡杏兒早前穿泳衣拍攝劇集『肥田囍事』時,某報刊指其走光,胡肯定自己身上泳衣不會移位,但相片卻慘遭打格仔再强加陰影,使讀者聯想她有走光。
7. 刊登及傳播色情,不雅物品
報章雜誌經常會用不雅的相片作招來,目的皆是吸引大眾,很多雜誌會以性感女星作封面,例如女星的半裸,其至全裸的照片作封面,雖然有打格仔,但仍是非常不雅。又如很多報章都設有風月版,這些版面,未成年的青少年是可以隨時買到或閱讀,這樣色情泛濫的新聞內容會降低大眾的質素,對青少年的成長也有一定性的不良影響。例如:報刊風月版繪形繪聲的詳細提供冶遊資料訊息,似有鼓吹不良風氣之嫌。
8. 暴力及其他犯罪的新聞報導內容
讀者們很多時候都會以報章的頭版的吸引度來購買,很多報章的頭版都會充斥暴力血腥或犯罪的新聞報導,這正正是將讀者的好奇心勾起,吸引大眾購買的行徑之一。例如:新聞報導,愈是殘暴、變態,就似乎愈受大眾的歡迎,將之加鹽加醬,炮製出不堪入目的版面。不夠變態的,編輯甚至可以“導演”一番,甚至利用天災人禍來煽情。傳媒應有本身的文字水準,但以煽情故事等等為題材,常對暴力、犯罪、色情淫穢、天災人禍作出連篇報導,有時更通過使用粗俗的詞句,刻意的描寫,大幅的照片,和聳人聽聞的標題來進行渲染,這都不是傳媒應有的專業操守。
9. 誇大、歪曲甚至煽情化的報導
過份煽情報導社會不幸的悲劇有時也是不義、不道德的。例如:有人墮樓或遇交通意外,難道非要大特寫到漿腦塗地不成?這樣的報導對事件的描述其實沒有多大幫助,卻可能引起讀者不安,對受害者家人更屬再一次的傷害。
10. 新聞商業化、娛樂化降低道德的理念
現在新聞業已變成商業化,大部分皆以盈利爲最大目標,商人們利用他們的金錢和其生意上的必勝之道來經營報刊,只要書刊報章的銷路佳,就不惜犧牲新聞道德,以誇大失實、嘩眾取寵的手法吸引大眾的注意,傳媒為銷量而忽視專業操守, 這行為不符合新聞道德的準備。傳媒報導時應該按「新聞價值」報導,而不應將商業利益放於第一位。例如:前陣子轟動一時的尖沙咀殺警案引起傳媒爭相報道,報章、雜誌及電子傳媒的記者都各出奇謀採訪事件真相,市民對此亦議論紛紛。有留意新聞角度、傳媒趨勢的讀者,也許都會留意到香港的新聞報道有娛樂化的傾向,傳媒爭相挖出徐步高的身世背景,連他的父母、妻子、女兒、朋友亦不放過,更從面相、筆跡等玄學角度嘗試探討其心理,亦有網站想出假若此案被拍成電影,該由誰來演徐步高的投票遊戲……,凡此種種,令這宗新聞變得如電視連續劇一般,充滿了娛樂性。
11. 違背人道主義精神
此外,當傳媒報導仇殺、意外等新聞時血腥畫面描述太詳盡,對死者及其親人不敬之餘亦惹人嘔心反感。而偷拍與狗仔隊行徑侵犯私隱,忽略被訪者感受,這亦為人所詬病。
12. 追求自身名利
接受某方的優待或錢物,從而被對方利用,從事與自己身份不相符合、不利於本職工作的社會活動或兼任他職,利用職權進行敲詐勒索。例如:大老闆在內地有龐大生意,一些敏感事件可能傷害內地官員與自已感情,而刻意淡化一些內地事件,這樣也屬不義。傳媒作爲社會公器,並不可能只爲集團利益服務,如果業者肯經常反省這個問題,傳媒公信力也不會下降。
13. 透露消息來源的隱秘身份
對於消息來源的保護,應加以重視。此方面,西方的媒體好像做得較佳。例如:箸名的「水門事件」,揭發事件的兩名記者,誓死也不透露誰秘密線人。直至最近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曾經的2號人物、前副局長馬克費爾特才自己承認他就是水門事件中的秘密線人,也就是所謂的“深喉”。
14 報導用字標奇立異,粗鄙庸俗,流於低級趣味的文字水準
雖然傳媒工作者並非教師,但傳媒也有應履行教育社會的責任。粗鄙庸俗,流於低級趣味的文字也會降低讀者的文字水準。
15. 負面標籤
主流報章在報導弱勢社群的新聞時,亦傾向在標題上標明其身份。雖然這做法符合新聞守則中的「真確」原則,但弱勢社群因客觀或主觀的原因,其新聞往往被報導成負面新聞。在標題中標明其身份,會造成標籤。例如:富裕人士是「成功」、「樂善好施」等,但相反弱勢社群多數被冠以負面標籤,例如「失敗」、「懶惰」、「貪婪」等。又例如「長者」會被稱為「老翁」、「年長的性工作者」又會被稱為「老鴇」等。
1. 捏造事實, 違反新聞真實性是最嚴重的新聞道德腐敗現象
新聞報導必須是真實地反映事件的真相, 若果只為吸引讀者而捏造新聞,這是缺乏新聞道德的行為。最為人所熟悉及轟動一時的「陳健康事件」,《蘋果日報》記者向陳健康提供5,000港元召妓,拍下獨家照片,事件引起公眾嘩然。這種捏造出來的新聞有甚麼價值可言?
2. 收受利益或好處, 從而將新聞事實歪曲也違反新聞的道德操守
2003年9月15日,新華社發佈了令人震驚的消息:11名新聞記者在採訪山西繁峙礦難過程中,收受當地有關負責人及非法礦主賄送的現金和金元寶,上演一齣“有償不聞”的醜劇。因收受利益後而報道的新聞,其真確性已大大降低或已將事實歪曲。這樣沒有新聞價值的報導亦不值得讀者閱讀。
3. 不正當的新聞資料採集手法
傳媒報導時為了吸引讀者,若有拍不到或採訪不到新聞現場的真實資料, 就會利用預設或假設性的圖片來詳細講解,圖文並茂,栩栩如生,像連環圖故事一樣。這樣的新聞資料也沒有真實地反映事件的真相。例如燒炭自殺這方法很少人知道, 但自從第一單燒炭事件後, 被傳媒大肆報導後,說其自殺方法「安樂舒適」,更詳盡列明燒炭方法,自始之後,燒炭自殺一詞經常聽聞,實有鼓吹之嫌。這也是缺乏新聞道德的行為之一。
4. 侵犯私隱或權益
傳媒報導時為了吸引讀者,以跟蹤偷拍的手法來侵犯個人私隱。他們採用全天候跟蹤、監視等手法來報道名人行蹤或娛樂圈的花邊新聞,以跟蹤偷拍的手法為己任的「狗仔隊」,而且還打著知情權的旗幟,無所顧忌地侵犯他人私隱。而且他們的行為太過份,忽略被訪者感受,對被追訪的人及其家人造成身心的困擾。例如:藝人沈殿霞患病入院,被一名編輯的家傭潛入醫院偷拍,嚴重侵犯個人私隱。
5. 沒有作出公正,無私,詳盡或真實的報導
報導新聞時,只是偏頗一方,沒有詳實資料及平衡報導,也屬不當的。例如:報導藝人鍾欣桐事件,媒體事後論述「新聞自由」及應否立法規管媒體時,也應從多角度方向報導,以求真、公平、不偏不倚、客觀的態度處理新聞材料,不應偏向一方。演藝界、傳播界、法律界、教育界、市民等等的意見也應兼顧以作平衡報導,不能只採一方意見。
6. 不正確的報導
新聞標題及封面故事標題與內容不乎, 只想取嘩眾取竉的效果,目的只為增加銷量其實內容只是想像或估計,立論牽強,並沒有足夠的論証以報導事實。例如:藝人胡杏兒早前穿泳衣拍攝劇集『肥田囍事』時,某報刊指其走光,胡肯定自己身上泳衣不會移位,但相片卻慘遭打格仔再强加陰影,使讀者聯想她有走光。
7. 刊登及傳播色情,不雅物品
報章雜誌經常會用不雅的相片作招來,目的皆是吸引大眾,很多雜誌會以性感女星作封面,例如女星的半裸,其至全裸的照片作封面,雖然有打格仔,但仍是非常不雅。又如很多報章都設有風月版,這些版面,未成年的青少年是可以隨時買到或閱讀,這樣色情泛濫的新聞內容會降低大眾的質素,對青少年的成長也有一定性的不良影響。例如:報刊風月版繪形繪聲的詳細提供冶遊資料訊息,似有鼓吹不良風氣之嫌。
8. 暴力及其他犯罪的新聞報導內容
讀者們很多時候都會以報章的頭版的吸引度來購買,很多報章的頭版都會充斥暴力血腥或犯罪的新聞報導,這正正是將讀者的好奇心勾起,吸引大眾購買的行徑之一。例如:新聞報導,愈是殘暴、變態,就似乎愈受大眾的歡迎,將之加鹽加醬,炮製出不堪入目的版面。不夠變態的,編輯甚至可以“導演”一番,甚至利用天災人禍來煽情。傳媒應有本身的文字水準,但以煽情故事等等為題材,常對暴力、犯罪、色情淫穢、天災人禍作出連篇報導,有時更通過使用粗俗的詞句,刻意的描寫,大幅的照片,和聳人聽聞的標題來進行渲染,這都不是傳媒應有的專業操守。
9. 誇大、歪曲甚至煽情化的報導
過份煽情報導社會不幸的悲劇有時也是不義、不道德的。例如:有人墮樓或遇交通意外,難道非要大特寫到漿腦塗地不成?這樣的報導對事件的描述其實沒有多大幫助,卻可能引起讀者不安,對受害者家人更屬再一次的傷害。
10. 新聞商業化、娛樂化降低道德的理念
現在新聞業已變成商業化,大部分皆以盈利爲最大目標,商人們利用他們的金錢和其生意上的必勝之道來經營報刊,只要書刊報章的銷路佳,就不惜犧牲新聞道德,以誇大失實、嘩眾取寵的手法吸引大眾的注意,傳媒為銷量而忽視專業操守, 這行為不符合新聞道德的準備。傳媒報導時應該按「新聞價值」報導,而不應將商業利益放於第一位。例如:前陣子轟動一時的尖沙咀殺警案引起傳媒爭相報道,報章、雜誌及電子傳媒的記者都各出奇謀採訪事件真相,市民對此亦議論紛紛。有留意新聞角度、傳媒趨勢的讀者,也許都會留意到香港的新聞報道有娛樂化的傾向,傳媒爭相挖出徐步高的身世背景,連他的父母、妻子、女兒、朋友亦不放過,更從面相、筆跡等玄學角度嘗試探討其心理,亦有網站想出假若此案被拍成電影,該由誰來演徐步高的投票遊戲……,凡此種種,令這宗新聞變得如電視連續劇一般,充滿了娛樂性。
11. 違背人道主義精神
此外,當傳媒報導仇殺、意外等新聞時血腥畫面描述太詳盡,對死者及其親人不敬之餘亦惹人嘔心反感。而偷拍與狗仔隊行徑侵犯私隱,忽略被訪者感受,這亦為人所詬病。
12. 追求自身名利
接受某方的優待或錢物,從而被對方利用,從事與自己身份不相符合、不利於本職工作的社會活動或兼任他職,利用職權進行敲詐勒索。例如:大老闆在內地有龐大生意,一些敏感事件可能傷害內地官員與自已感情,而刻意淡化一些內地事件,這樣也屬不義。傳媒作爲社會公器,並不可能只爲集團利益服務,如果業者肯經常反省這個問題,傳媒公信力也不會下降。
13. 透露消息來源的隱秘身份
對於消息來源的保護,應加以重視。此方面,西方的媒體好像做得較佳。例如:箸名的「水門事件」,揭發事件的兩名記者,誓死也不透露誰秘密線人。直至最近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曾經的2號人物、前副局長馬克費爾特才自己承認他就是水門事件中的秘密線人,也就是所謂的“深喉”。
14 報導用字標奇立異,粗鄙庸俗,流於低級趣味的文字水準
雖然傳媒工作者並非教師,但傳媒也有應履行教育社會的責任。粗鄙庸俗,流於低級趣味的文字也會降低讀者的文字水準。
15. 負面標籤
主流報章在報導弱勢社群的新聞時,亦傾向在標題上標明其身份。雖然這做法符合新聞守則中的「真確」原則,但弱勢社群因客觀或主觀的原因,其新聞往往被報導成負面新聞。在標題中標明其身份,會造成標籤。例如:富裕人士是「成功」、「樂善好施」等,但相反弱勢社群多數被冠以負面標籤,例如「失敗」、「懶惰」、「貪婪」等。又例如「長者」會被稱為「老翁」、「年長的性工作者」又會被稱為「老鴇」等。
文:李榮輝 香港媒體教育資源網
2007年8月25日星期六
2007年8月8日星期三
再見皇后
皇后碼頭清場前一天(七月三十一日),我和幾位學生於灣仔聽完講座後,便順道乘電車往中環看看實况。對於皇后碼頭的歷史,我不太了解;我的學生更從未踏足皇后碼頭。正因為不了解,我更不希望媒體主導我對事件的譯讀。我總覺得從翌日報章所看到的報導,很大機會是傾斜於「警民衝突」,要進一步了解政府「非拆不可」和本土行動「保衛皇后」的理據,媒體的報導是不足夠的。
果然,翌日(八月一日)電視新聞整天都是播放着警方如向用鐵鉗和消防雲梯逐一破解了示威陣。明報標題也是「鐵鉗雲梯破陣,警10小時過三關」。
台北前文化局局長、名作家龍應台教授2004年在香港大學演講,談及中區警署應否拆卸,西九龍文娛中心應如何興建的問題時,指出香港需要解決的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對城市定位及將來如何面對歷史的問題。也就是說,天星鐘樓和皇后碼頭是否可以保存,不是道路和排污渠是否可以改道遷就的問題,而是要問這些地方對於我們認識自己、認識自己從那裏來,是否重要?
龍教授在她的文章《香港,你往哪裏去﹖》中指出,香港的價值觀被「中環價值」所壟斷。她認為「中環價值」把經濟效益視為「所有決策的核心考量」,「開發」成為一種固執的信仰,從不懷疑。於是「舊的,老的、矮的建築,狹窄的擁擠的老街老巷,要讓位給玻璃和鋼筋的摩天大樓,變成昂貴的公寓大樓或者寒光懾人的酒店商廈。」龍教授果然一語中的。
天星鐘樓、喜帖街、中環/灣仔舊街市、域多利監獄、藍屋、赤柱古警署、西港城商場、中區警署、美利樓、卜公碼頭等等……,有的已經倒下,有的只剩軀殼,變成餐廳、超市;是因為「中環價值」成為唯一的價值壟斷的例證嗎?新高中通識科的目的是希望學生有「能力」從所掌握的知識,加以批判,建構自己的見解。「集體回憶」不是最重要,最怕是我們「集體唔識」。
果然,翌日(八月一日)電視新聞整天都是播放着警方如向用鐵鉗和消防雲梯逐一破解了示威陣。明報標題也是「鐵鉗雲梯破陣,警10小時過三關」。
台北前文化局局長、名作家龍應台教授2004年在香港大學演講,談及中區警署應否拆卸,西九龍文娛中心應如何興建的問題時,指出香港需要解決的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對城市定位及將來如何面對歷史的問題。也就是說,天星鐘樓和皇后碼頭是否可以保存,不是道路和排污渠是否可以改道遷就的問題,而是要問這些地方對於我們認識自己、認識自己從那裏來,是否重要?
龍教授在她的文章《香港,你往哪裏去﹖》中指出,香港的價值觀被「中環價值」所壟斷。她認為「中環價值」把經濟效益視為「所有決策的核心考量」,「開發」成為一種固執的信仰,從不懷疑。於是「舊的,老的、矮的建築,狹窄的擁擠的老街老巷,要讓位給玻璃和鋼筋的摩天大樓,變成昂貴的公寓大樓或者寒光懾人的酒店商廈。」龍教授果然一語中的。
天星鐘樓、喜帖街、中環/灣仔舊街市、域多利監獄、藍屋、赤柱古警署、西港城商場、中區警署、美利樓、卜公碼頭等等……,有的已經倒下,有的只剩軀殼,變成餐廳、超市;是因為「中環價值」成為唯一的價值壟斷的例證嗎?新高中通識科的目的是希望學生有「能力」從所掌握的知識,加以批判,建構自己的見解。「集體回憶」不是最重要,最怕是我們「集體唔識」。
文:李榮輝 香港媒體教育資源網
2006年10月1日星期日
Youth voice? Whose voice?

這期 McGill Journal of Education 探討了世界各地的青少年媒體製作活動,其中一篇論及香港幾個不同建制環境的青少年媒體作品,包括了教育界(佛教黃允畋中學)、文化藝術界(IFVA)及青年組織(Easy-film)的個案。作者認爲現實中沒有不受制約的自我表達,指出青少年媒體創作活動遠比我們想像中複雜和具政治意味。
資料來源:Chan, C. (2006), 'Youth voice? Whose voice? Young people and youth media practice in Hong Kong'. McGill Journal of Education, 41 (3), 215-225.
全文下載: http://mje.mcgill.ca/article/viewFile/73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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